军粮),适当调整了对蒙政策。三十七年(1698),康熙还派大臣去蒙古的敖汉、奈曼传播、推行农耕技术,但同时还强调:“蒙古地方既已耕种,不可牧马,非数十年草不复茂。尔等酌量耕种,其草佳者应多留之,蒙古牲口惟赖牧地而已。”[18]以此来控制农业的适度发展。以上论证已经证明,清代鄂尔多斯地区汉式农业是从康熙朝开始的。
边内民人进入鄂尔多斯地区耕种,最初是一种雁行状态,即“春至秋归,谓之雁行,”还没有形成定居点。“此雁行之俗,在明季已然,尚不始于清初。惟在未正式开放垦禁以前,有客肌[寄]之民人,无土著之汉族焉。至清乾隆间,私垦令除,秦、晋沿边州县移垦之民遂日众。汉种蒙地,蒙取汉租,互相资以为生,渐由客籍而成土著。年久繁息,而民人生齿之繁,遂远非蒙族所可及。民人之初至塞外也,最先为察哈尔、土默特两部,迨后渐及于伊克昭盟各旗,而乌兰察布盟各旗则较后焉。民人至乾隆时而繁盛,……。”[19]这段史料说明,在明末已有“雁行”往来、从事农业的民人。但史料描述的是以土默特为中心的内蒙古西部地区,这时以鄂尔多斯为中心的汉式农业的发展规模还是微不足道的。据此也可以印证,明清交替之际中断了的鄂尔多斯地区“雁行”农业,到康熙朝中期又有了重新开始。这种“雁行”活动后来一直持续到20世纪前期。
长城沿边地区有看雁行来观察自然节气规律和安排社会生活的习惯,河曲县“……地高气肃,田禾晚成。白露秋分往往陨霜害稼。土人听雁声以占霜信,霜降节前雁不南飞,则无虑矣。”[20]当初的“春至秋归”,后来发展成为“春至冬归”,也是一种顺应鄂尔多斯地区自然规律的改变。
“雁行”状态下的汉式农业也叫做“游农”经济。这种“游农”经济是在很常一段时间内是农牧交错地带的风景之一。
二、白界地与黑界地
解读初期汉式农业,有必要首先了解与“雁行”活动有关的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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