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界地等历史地理概念。清代“雁行”活动的开始阶段在鄂尔多斯地区形成了其独特的、法令允许的地理范围,即伙盘或白界地范围。与此相对应,作为蒙汉界线还构成了黑界地。但这些历史地理区域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时间的推移、“雁行”活动的加强,白界地和黑界地都有其往北展界的过程。
鄂尔多斯七旗内,杭锦旗(即鄂尔多斯右翼后旗)、达拉特旗(即鄂尔多斯左翼后旗)两旗,远居后套[21],不与内地相毗邻。其余五旗,均与山、陕沿边州县接壤。西:曰鄂托克(即鄂尔多斯右翼中旗),与宁夏平罗、定边接壤;曰乌审(即鄂尔多斯右翼前旗),与靖边、怀远、榆林、神木接壤;曰札萨克(即后建的鄂尔多斯右翼前末旗),与神木接壤。东:曰郡王(即鄂尔多斯左翼中旗),与神木、府谷接壤;曰准噶尔(即鄂尔多斯左翼前旗),与府谷、河曲、偏关接壤。
清初,在陕、晋北部与准噶尔、郡王、札萨克、乌审、鄂托克等鄂尔多斯南部五旗间划设“界地”,“于各县边墙口外直北禁留地五十里”作为蒙汉之界,即不许汉耕,也不许蒙牧,形成一长条形的隔离带[22]。
而,道光《神木县志》(卷三建置上·边维)载:1682年(康熙二十一年),鄂尔多斯贝勒达尔[23]因蒙游牧处“蔓生药草,不宜牲畜,奏请于近边四十里之外空闲地方暂借游牧,奉旨谕允。”这事《清圣祖朝实录》也有记载。康熙二十一年(1682),“甲子,理藩院议覆多罗贝勒松阿喇布游牧地方狭小,应令于定边界外暂行游牧。上问大学士,此事尔等云何。明珠奏曰,臣等之意,若此地暂予游牧,将来撤还,彼必谓久许游牧,又何撤为。如此,则日后似有未便。上曰,理藩院甚为含糊,并未详加揆度。著遣该衙门堂官一员,详阅地方情形来奏。” [24]
“己巳,议政王大臣等会议,奉差阅勘定边等处理藩院侍郎阿喇尼奏称,多罗贝勒松阿喇布所请暂给游牧边外苏海阿鲁诸地,离定边兴武营等边,或五六十里,或百里不等,并非边内耕种之地等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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