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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 杨月楼案 看晚清社会伦理观念的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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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10 10:34:45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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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情派将从事“贱业”的优伶与陷于贫困的寒士相比喻,这一点很值得回味。对照前述主张重惩的言论,那些坚持严守良贱之别的议论,对于杨月楼的低贱身份极力贬斥,认为他根本就没有资格与良人相提并论,更别说是居四民之首的士人了。两相对照,将月楼比之于贫士的说法,则“优”与“士”之间的身份差别意味已经淡薄多了。可见与贵贱身份之别相比,他们更注意人的实际生活境况。常人情理重于良贱身份之别,这正是在现实生活中良贱身份之别的界线已趋于淡化的反映。从清雍正朝豁除贱民世袭身份以后,贱民的身份便不再是人与生俱来、随伴终生、无法改变的固定化和永久性的东西,而成了只是与特定职业相联系的暂时性的、可以选择、可以改变的一种身份符号。由此,良贱身份之别的界线已趋于松弛,贱民与常人之间的区分不再是不能逾越、不可改变的事情。而在这一时期的上海,人们职业的流动性空前剧烈,一个昨天还华衣鲜食有头有脸的人,有可能一夜之间就会变成一个一文不名的穷光蛋,而不得不去靠抬轿、拉车以糊口,成了从事“舆台”这种“贱业”的贱民。也有本是轿夫、车夫而后来发达,甚至有钱捐官成了有身份的上等人。比如就在此案发生的前一年《申报》刊载的一首竹枝词中,就描写了这样一个原来曾作过轿夫,后来发财捐官的人,高坐呢轿到处逛妓院、泡烟馆的情形:“蓝呢轿子疾如风,似官非官坐其中。……问渠何事西复东,无非出没烟花丛。道旁有客叹抚胸:当年肩背劳乃翁,为人抬轿如腾空。”[52]可见,“贱民”轿夫和坐轿的上等人的身份都已不再那么确定。当时就有人说:“有轿役之身份超乎轿中之人者。”[53]人们的社会地位不再固定化、身份化,而是随着有钱与否而变化,贫富无常,贵贱不定。这种社会关系的变化,就是同情派认为对优伶应当以常人相待的社会基础。同情派的观念反映了人们在实际生活中,衡量人际关系的标准由身份向实利的转变,而金钱实利正是近代商业化社会中人际关系的新准则。虽然依这种准则也会因金钱的多少而造成新的不平等,但是这种能力主义的内涵,与传统等级身份相比,毕竟是人际关系的一种更为平等的趋向。与重惩派只从维护等级身份秩序的立场相比,同情派对于现实生活中人际关系的变化有一定的认可,他们自觉或不自觉地站在原来等级关系中处于下位,即社会下层人们的立场,反映了他们要挣脱传统身份等级制度的束缚,要求平等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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