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五年
十月二十一日
给由于兰阳漫决引发运河、马颊河、徒骇河决口泛滥而受灾的山东省各州县酌情蠲缓两年来的应征钱粮。
(第五册)第388—393页。
十月二十三日
豁免河南省五年来的河工加价银1,756,428两。
(第五册)第396页。
十一月初六日
蠲免山东省成灾五分以上的23个州县共9293个村庄的部分应征粮款;蠲缓山东省成灾五分以上的22个州县共7779个村庄;给山东省24个州县共11559个村庄“赏给一月口粮,即作正赈一次”。
(第五册)第420—426页。
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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