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景点 |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中国历史 >> 清朝历史 >> 正文
清代湖南首富朱昌琳 竟
渐行渐远:清代中叶朝鲜
清代官场多有“潜伏”者
美国华盛顿纪念塔的碑文
揭秘:清代曾有一次流产
清代性文化的严酷控制
清代雍正朝的文字狱和“
再观清代在中国历史上的
日美学者关于清代民事审
论清政府与义和团的关系
最新热门    
 
论清代棚民的户籍问题

时间:2007-3-10 10:44:36  来源:不详
4。雍正元年,江西万载县棚民温上贵只身入山,轻易地进入万载棚民之中,并发动了棚民起义,使统治当局对棚民问题十分忧虑。大学士白潢、两江总督查弼纳、闽浙总督觉罗满保、户部尚书张廷玉等都有专折奏报棚民问题。雍正帝把重要的奏折转发到江西、浙江、福建等省,并饬令“务须细加访察,必透彻事之终始情节,再加详慎筹画。”5此后,江西巡抚裴率度、浙江巡抚李卫等都详细调查了棚民问题。于是,棚民的户籍问题便被提到中央政府的议事日程上来,制定了对棚民的各项政策。

经过这样的调查,统治阶级对棚民基本情况有所了解,初步改变了“棚民皆匪”的盲目认识。过去,统治阶级一直把棚民视为匪类,明崇祯年间湖南和浙江把靛棚称之为蓬寇或靛寇,清顺治、康熙年间江西的蔴棚也被称为“棚寇”,因此,棚民被认为是“不逞之徒”6。雍正年间这种看法已发生动摇,闽浙总督满保认为,“其间亦有良善之民,勤力耕作”,他们“因本籍无业,远投别省谋食”7,张廷玉认为,棚民是“失业之徒,沿缘依附,什佰为群,割苧沤麻,倚为生计”8,李卫经过调查指出,“棚民谆顽不等,原非尽为匪而来也,皆福建、江西贫民,因本地人多田少,不能养活,故相率就食于外方。”9虽然仍认为棚民“姦良不一”,但毕竟看到了棚民外出谋生这一基本事实。这是雍正年间制定棚民政策的认识基础。雍正二年,张廷玉提出了处理棚民问题的基本办法。

“责令(地方官)晓谕约束,导化渐摩。或奸匪不时窃发,即重加惩治,毋致蔓延贻害。安插既久,其素不为匪者,则编入烟户册籍之内。其居住未久,而踪跡莫定者,令取具五家连环保法,以杜日后事端,皆于编查保甲时一体稽核,毋许遗漏。再,棚民聚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