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检讨反思康、雍以来,特别是雍正朝以来用人行政利弊得失的氛围中,御史曹一士对当时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犀利的批评。他以为一切问题的症结在于,贤与能在人们思想中被搞乱了,因此,首先必须从概念上加以厘清:“何谓贤?务持大体、与民休息者,是也;何谓能?趋事赴功、综核名实者,是也。”关于人才的划分,理应是“贤能兼者,上也;贤而不足于能者,次之;能有余而贤不足者,又其次也。”但严峻的事实却是,督抚并不能鉴别真正的能和贤。他们举荐保题的守令,无非曰“年力富强”、“为人明白”、“办事勤慎”,其政绩则曰“钱粮无欠”、“开垦多方”、“善捕盗贼”等等,诸凡皆以能为着眼点;但没过多久,这些能吏“或以赃污亏空闻,或以草菅民命劾”。用人路线既出现偏差,就不免把真正的贤吏视为无能,曹一士说:“若夫吏之贤者则不然,恻怛爱人而已,悃愊无华而已,方于事上不为诡随而已,吏人同声谓之不烦而已,此数者,皆督抚所视为无能者也,然而贤者则必出于其中。”不难看出,尽管与先儒的语汇不尽相同,但曹一士所表述的思想与司马光所阐发的传统用人之道则是丝丝入扣、节节合拍的。还须指出,在曹一士那传诵一时的《请分别贤能疏》的奏折中,最令士大夫击节称赏的一句话是“贪吏、酷吏者,无一不出于能吏之中——彼诚有才焉以济其恶耳!”(30)这么讲,显然也有偏激味道,但重温《资治通鉴》,人们再次感悟到六百多年前司马君实“小人智足以遂其奸,勇足以决其暴,是虎而翼者也,其危害岂不多哉”那段警语的深意。
应该说,这本来是调整雍正晚期开始显现的用人偏差的契机,但纵观乾隆六十年的用人实践,他丝毫没有改变其父祖既定的用人之道。
乾隆朝督抚大吏,特别是具有举足轻重作用的总督,大多遴选旗员中的能吏。史称历任湖广、云贵总督的李侍尧“短小精敏,过目成诵。见属僚,数语即辨其才否,拥几高坐,语所治肥瘠利害,或及其阴事,若亲见”(31),连乾隆也公开称誉“李侍尧历任封疆,在总督中最为出色”(32)。即巡抚中的旗员能吏,可举“治事明决,御属吏有法度”的福崧为例(33);就是山东巡抚国泰,不仅下属称其“才识过人,甚能办事”,乾隆也说他“小有才情”(34)。再说和珅吧,今天人们多把这位贪污之巨古今罕有其匹的乾隆宠臣漫画化了,其实,他至少当得起是一位精明的理财专家,能纯熟处理皇室事务,还懂一点“外夷”的事体,乾隆末首次来华的英国使臣就称赞他“不愧是一位成熟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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