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文本系统的杨名时传记
在众多的杨名时传记中,关于他雍正五年得罪一事,叙述大多十分简略,或一笔代过,甚至根本回避不谈。这在当时显然是一个*上敏感的禁区或准禁区。如何记述杨名时案,已经远远超出了对他个人的评价,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到的与杨案有关的人物如李卫、朱纲等人的褒贬尚在其次,至关重要的是,它关系到制造这一错案、冤案的雍正皇帝的形象,以及整个雍正时代的用人行政得失在清朝历史上究竟应该如何定位。因为杨名时案的发生不是偶然的,它有一个在种种矛盾冲突中逐渐酝酿的过程,因而蕴涵着极其深刻的*和文化意味。大概正缘于此,钦定的官方杨名时传记和林林总总的私家杨名时传记在诠释这一案件时尽管也有某些相合之处,但细加品味,二者之间微妙的,乃至明显的差异,总令人感到两种不同文本系统的作者间立场和理念的冲突。
钦定的官方杨名时传记,是指原清国史馆修纂的满汉大臣列传,下面论述的依据就是以此为本源而形成的《清史列传》(注:原清国史馆纂修的满汉大臣列传稿本现分藏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和台湾故宫博物院。《清史列传》(王钟翰点校,中华书局1987年版)“当中的一部分是直接钞自原国史馆纂修的《大臣列传稿本》,而另一部分则是间接从《满汉名臣传
<< 上一页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