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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咨议局与议员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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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10 10:45:02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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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设立事务所,推选领导和办事人员,议定将城厢分为若干区,派专人挨户调查。立宪派为使咨议局选举工作顺利进行,不但主动参与筹备工作,还特别注重正面宣传工作。如浙江省“先由各乡调查员,往各乡演说”。[2]江苏“苏垣自治会议长蒋季和太史等禀设之宪政宣讲所,业于初七日开办,兹闻筹办处司道以该所只有一处,恐听者不能遍及,爰拟添设咨议宣讲所四处,由本处课员担任义务,按期莅所演讲关系宪政诸条件及选举规则等项,使人人有立宪思想,以具预备基础。”[3]还有些地方团体推举善讲之士到各处宣讲选举意义,“告以选举之权利不可放弃,而对于有财产者更须明白解释,切不可使其误会派捐,致生疑阻。”[4](p.2.)亦使国人知晓:“选举权者,权利也,非义务也。盖士民多一选举权,即多一权利。”[5]浙江咨议局筹办所撰拟的一篇白话演说稿,极清楚地说明了资产者和其他有产者与咨议局选举的利害关系:“叫有财产的人举出议员,到省城咨议局里面议事,自然代你们有财产的人计算利益,从前苛派勒捐的事,就可不至再有了。”[4](p.3.)这样的宣传,其目的是让选民慎重行使选举权,以“富思想”、“精判断”、“通法政”、“熟情弊”、“厚信用”[6]为标准,选出为全省谋公益的人。由于反复地宣传解释开导,许多人增强了*权利观念,使各省筹备工作渐次开展起来,普遍拟订了有关章则,详细开列了选举进度及次序。有些地区的民众打消了以往的重重顾虑,要求补发资格表参加选举。如直隶蠡县“为村不过二百有余,竟请补发二千张;南宫、献县各请补发千七百张,冀州竟请发三千张,其他永平、深州等处请补发者尚不可胜数。”[7](p.23.)由于国人认识的提高,所以一些地区的人民能够积极配合筹办咨议局工作,如“山西居于偏僻之地,非若沿海沿江各省之素号开通者,然一闻命设咨议局之谕旨,而立即开办矣。”[8]有些地区的选举也是较为成功的。如曾任选举监察员的王锡认为河南的“选举大致尚多公允”。[9](p.47.)江苏“当时议员从各地当选,差不多完全是人民的意志自动的人为优秀可靠,就选他出来,拿最大的代表责任和地位,加在他身上。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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