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景点 |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中国历史 >> 清朝历史 >> 正文
清代湖南首富朱昌琳 竟
渐行渐远:清代中叶朝鲜
清代官场多有“潜伏”者
美国华盛顿纪念塔的碑文
揭秘:清代曾有一次流产
清代性文化的严酷控制
清代雍正朝的文字狱和“
再观清代在中国历史上的
日美学者关于清代民事审
清代漕运史研究回顾
最新热门    
 
清代前期奏销制度与政策演变

时间:2007-3-10 10:45:22  来源:不详
85《职官九》;乾隆《大清会典》卷10《户部》;《清史稿》卷121《食货二》。),上受户部有关清吏司之辖,下则管统府县。当奏销之时,各府县将各地钱粮出纳之册报送布政使司,“布政使司受其出入之籍而钩考之,以待奏销”(注:《清朝文献通考》卷85《职官九》;乾隆《大清会典》卷10《户部》;《清史稿》卷121《食货二》。)。然后,各布政使司将各省的奏销册呈送各主管清吏司,户部“责成各司详加磨勘”(注:《清朝文献通考》卷85《职官九》;乾隆《大清会典》卷10《户部》;《清史稿》卷121《食货二》。),再由户部汇总复核上报。

其他钱粮奏销,另有其奏销程序,如盐课,先由各盐运使司造册报巡盐御使(盐政)或巡抚,再由巡盐御使或巡抚将奏销册呈送户部山东司稽核,再由户部复核(注:参见拙著《清代盐政与盐税》,中州古籍出版社,1988年,29-31页。)。又如河工经费支出奏销,“江南以河库道,河南以开归陈道、彰怀卫道,山东以运河道,直隶以天津道、通永道、永定河道、清河道、大名道,掌其出纳,岁要其数于河道总督,核实报销”(注:乾隆《大清会典》卷74《工部》。)。不同的财政类别款项,各有其不同的奏销程序。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