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清初的连年战乱使社会经济遭到了严重的破坏。统治阶级为了满足王公贵族以及八旗官兵的需要又实行圈地政策,致使一些地区特别是畿辅地区的经济再度萧条。但是,在新旧王朝交替之际,统治者不可能不注意到政策的更张,不可能不将传统的藉以笼络人心的“轻徭薄赋”旗帜再度张扬起来,这也就是所谓的“收拾民心,莫过于‘轻徭薄赋’”(注:朱鼎新:《请明纪纲定人心疏》,见《皇清奏议》卷1。)。 对此,在顺治三年(1646年)的上谕中曾作过明确的表白:
国计民生,首重财赋,明季私征滥派,民不聊生,朕救民水火,蠲者蠲,革者革,庶几轻徭薄赋,与民休息。而兵火之余,多借口方策无存,增减任意,此皆贪官猾胥,恶害去籍。将朝廷德意,何时下究?明季丛蠹,何时清理?今特遣大学士冯铨前往户部,与公英俄尔岱彻底查核,在京各衙门钱粮数目,原额若干?见今作何收支、销算?在外各直省钱粮,明季加派三项,蠲免若干?见在田土,民间实种若干?应实征、起解、存留若干?在内责成各该管衙门,在外责成抚、按,严核详稽,拟定《赋役全书》,进朕亲览,颁行天下,务期积弊一清,民生永赖,称朕加惠元元至意(注:《顺治朝东华录》卷2,顺治三年四月壬寅。参见《清世祖实录》卷25。)。这里的所谓“轻徭薄赋,与民休息”,显然是以鉴前朝弊政、宣布新朝德政为出发点,并有一些具体的纠偏清查指令,当然是值得注意的。但是,轻徭薄赋政策在清初到底执行到何种程度?却更值得注意。
一、“轻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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