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均未改变,时间讫于雍正五年。但其中的绝大部分应是于顺治朝完成,因为顺治朝多项制度袭明制,玺印制度亦是如此。明代御宝的名称因而成为顺治初年仿制的范本。借鉴前朝统治经验是新王朝得以顺利过渡的最为有效的方式。但当新政权稍为稳固后,就会考虑自我发展,因事设制。故清初的御宝数目即由明代的24方增至29方。其增补时间不能绝对排除有康熙初年的可能。
乾隆十三年改镌的“二十五宝”,虽是从乾隆十一年时已存的39方御宝中所钦定,但39方只是在上述29方基础上增衍出10方,因而“二十五宝”中的大部还是取材于康熙二十五年前的29方御宝。乾隆十三年改镌御宝,只是强调其印文一律改为满汉两体篆文,但不涉及改镌钮式,即把入选的25方御宝中的后21方磨去原始印文,重新镌字。因此我们现在所见的“二十五宝”之钮式工艺极不统一,如同为“交龙钮”,有双龙体躯盘绕,也有双龙两首相对戏火焰珠,而龙的躯体有琢鳞片与无琢鳞片之别,鳞片、龙首与足琢法亦不同等差别。若乾隆十三年改镌御宝不仅限于印文而兼及印钮的话,断不至于出现目前我们所见到“二十五宝”钮式工艺差别之大,琢玉工艺水平如此之低的状况。相反,乾隆时期的琢玉工艺已达到登峰造极,宝玺钮式琢刻则应更为精湛。正因为乾隆改镌御宝旨在统一印文,所以才出现宝玺印文标准一致,但钮式工艺水平低劣的状况。因而可以断定,康熙二十五年之前形成的29方御宝是渐次而制,并非同时镌就,而且从其御宝印文有几方为相互重复者,亦可证明这一推断。至于这29方御宝孰为顺治朝,孰为康熙朝而制,由于文献阙如,尚不可考。但此种数量规模至少维持至雍正五年。
顺治朝还确立了清代朝官双轨印制。双轨印制即“堂印”与“行印”并备。首批确定的双印机构是“顺治八年定,六部、都察院、銮仪卫等衙门官,遇行幸扈从,每衙门别铸印一颗,加‘行在’二字。其特差侍卫等,均用銮仪卫印信。”12顺治八年,世祖福临亲政,制定了一系列朝仪,冠服等制度。八年四月乙卯,世祖首次出安定门北上巡幸,先期制定了驾出巡幸制度。铸扈从官属行在印信,是驾出巡幸制的一个重要内容。至顺治十六年,双印制广及通政使司、大理寺、翰林院、太常寺、太仆寺、光禄寺、鸿胪寺、钦天监、太医院13,几乎遍及所有的朝官机构。嘉庆二十五年谒陵时,曾发生了兵部行印遗失案,《清实录》及私人笔记均有记载。北京故宫博物院曾收购一方乾隆十四年所制的“行在太医院印”,可知行在印之“行在”二字系加在官称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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