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他们同吕贤基仍然保持联系。如五月吕贤基曾令孙家泰(寿州)带勇二千赴凤阳会剿[49]。十月桐城被太平军攻克后,李鸿章(合肥)尚赴舒城与吕贤基论战守,只是在舒城陷落前一夜方“乘马而逸”。吕贤基死后,他们分散在各自的家乡继续办团。而奉旨办团的潘锡恩本即在籍。
此类型中又可再分为两类。
一类以李鸿章为代表。李鸿章应该说走的是曾国藩的传统路子。团是团,勇是勇。他自己也并未实际办团练勇,而是在家乡已有团练的基础上,集勇出队而战。这种办法立见成效——当年五月,李鸿章便率所集家乡之勇于和州裕溪口抵御太平军,并因之得奖六品顶戴及蓝翎。十一月,“李鸿章勇六百名”已出现在庐州府城防之中。随之直到咸丰八年(1858)留襄曾国藩营务为止,李鸿章因其所集家乡之勇,叠次立功,自知府衔加至按察使衔,交军机处记名,遇道员缺出请旨简放[50],后来更以这些家乡之勇为基础,创建了曾国藩湘军之后的淮军。
另一类以潘锡恩为代表。咸丰帝命潘锡恩“赴安徽太平府一带办理捐输团练事务”,潘锡恩原籍为宁国府泾县,但从他的财产分布看——芜湖拥有市房及赋田2126亩9分,契价银14251两、制钱90串;泾县拥有新居一宅,赋田198亩,契价银3566两、制钱155串;宣城县拥有住屋、市房9所,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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