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往多不照章而行, 如马路大街之定章,行人须按两边分上下道而行,车马须按中间分上下道而行,井井有 条,庶不致有拥挤碰撞之患,今马路大街上行人往往纷杂错乱,毫无定规,警兵荷枪痴 立形同木偶,迨道路壅塞然后鞭笞行人、小贩、人力车夫使之退让。……日前曾由总局示谕车辆须遵道而行,然仍未能厘然不紊,绝无整饬之象焉。”[142]北京地区也是如 此,“夜间各家又不一律点灯矣,行人车马又不靠左边行矣,大雪之夜且有不站岗者矣 ……协巡局皆不过问。”[143]可见不管制定章程与否,都难产生实际效果。其五,城乡警政发展不平衡。天津、保定、北京等地城区的警政办理比较有成效,而乡镇的警政 则明显很差。北京顺天府“各州县于一切警政毫未讲求”[144],直隶邢台县“四乡巡 警多行解散……该县称该县四乡巡警今春尚有数十名,点验后即全行解散,因此以至入 秋以来,该县四乡人民皆演戏、聚*,其○不一而足。”[145]可见四乡巡警不唯难以发挥实际作用,而且连勉强存在也成问题。此外警政办理过程中也出现了人浮于事等方 面的问题。
两地警政中所存在的问题固然有其本身的原因,但也有其他因素的影响。首先为资金的问题。张家口工巡局本来卓有成效,但是由于巡警收入极低,“每名每日只给铜元十 五枚,昼夜站岗十二点钟之久,尚须调操两次,终日几无休息……张垣米珠薪桂,不减京津,巡警有钱者垫赔已净,无钱者甚至枵腹从公……闻刻下大都心灰,竞相率不辞而 去。”[146]天津巡警局曹君约束警兵极严,严禁受贿,纪律严明。“惟华捕改充之兵 月饷仅给三元,欲其事○有资,不亦难乎。较之督署前发之八元尚不及半。”[147]而 保定南皮县巡警竟因为数月未发警饷而有解散之势[148]。而一旦要筹费则势必又引起民怨沸腾,致使人们对警察产生抵触情绪。故而资金的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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