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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女真社会氏族制度的瓦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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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10 10:50:15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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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对外掳掠。部落显贵觊觎邻人的财富,获取财富已成为最重要的生活目的之一,为了满足无厌的贪欲,他们“互相战杀,甚至骨肉相残”。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掠夺对象已由传统的人口、牲畜,进一步扩大到敕书。所谓敕书,是明政府颁给女真大小酋长的官职委任状,也是后者市易朝贡,领取抚赏、回赐的凭证。“每一道(敕书)验马一匹入贡”[⑥f]。可见它不但是酋长身分的证明,也是拥有财富多少的象征。自明正德年间开始,随着对外交换活动的扩展,敕书之争逐渐兴起,而后愈演愈烈。万历时,各部落的争斗已达到“日以争敕构兵”的白热化程度。明嘉靖年间定:海西敕书一千道,建州敕书五百道[⑦f],各部酋长持敕书分别入贡。掠夺战争的加剧,促使敕书由分散走向集中。嘉靖年间,海西哈达部创始者王忠把持贡道要冲,抢劫它部敕书,以后杀死与之角力争雄的叶赫部酋祝孔革“夺贡敕”,海西敕书都成为他的禁脔[⑧f]。《满文老档》卷七九至八一载努尔哈赤夺自海西哈达部敕书三百六十三道,即其中的一部分。王忠藉夺取敕书,达到控制各部门贸易权的目的,蓄积益富,从而为其侄王台建立海西部落联盟准备了条件。建州女真的五百道敕书,原为强酋勒勒把督、王杲、鹅头等分领,其中王杲不过占有十八道,说明社会中敕书占有也是相当分散的。努尔哈赤起兵后领有父、祖所遗的三十道敕书,以后兼并诸部夺取敕书。到万历十六年(1588),他遣人入贡明廷时“执五百道敕书受年例金币”[①g]。以后熊廷弼曾追述说:“自建州之势合,而奴酋(指努尔哈赤)始强,自五百道之贡赏入,而奴酋始富”[②g]。敕书的集中也就意味财富与权力的集中。这正是部落显贵间“争敕构兵”的原因所在。
第三,剩余劳动的剥削。明末以前,女真酋长的经济来源虽然部分依靠部民的贡献,还不能脱离社会生产。与此同时,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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