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剥削收入的又一来源。
胜利的军事统帅和大酋长在经济上不断增长他们私有财富的同时,开始摒弃“族长”(穆昆达)“村长”(噶栅达)“部长”(国伦达)一类部落酋长的传统称名,代之以“汗”“贝勒”“昂邦”等尊贵的显号。
“汗”(han)本是古代北方游牧民族柔然、突厥、回纥、蒙古使用过的酋长尊号。自明末哈达部王台称汗以后,汗成为女真社会中凌驾于各部部落显贵之上最高统治者的称号。汗号的出现,意味着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显贵阶级势必要成为*上的统治阶级,同时把氏族部落的管理制度变为掠夺和压迫人民的机关。这时的汗,虽然“威服远近”,毕竟还不是统一国家的君主。各部酋长多僭称“贝勒”(beile)。贝勒,继金代女真“孛极烈”的余绪,清代多译为王[⑥g]。《满洲实录》对译为“王”或“君”。贝勒一般为汗所辖制。这说明,特权阶级中的主要集团已经日益从社会中分离出来,而且需要专门的官员——昂邦(amban)来管理他们的内部事务,并维护其特权。
2.阿哈——奴隶阶级
在显贵阶级形成的同时,也就形成了它的对立物:阿哈与诸申。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