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延伸。它要达到的实际效果,就是化解乡村社会力量。而团练显然更看重“亲邻闾里,同患相恤,其赴救愈坚”的利用价值,因此也更关注对乡村散在力量的归拢和聚集,所谓“聚中有散,分中有合,聚者其形,散者其势”,“聚其形而散其势,合其事而分其情”(注:王应孚:《团练论上》,《皇朝经世文续编》,第2277、2283页。),正是团练的灵魂所在。与之相适应,团练在编联时,先划团界,因地制宜地确定各团练区域的大小和范围,然后再借助保甲组织向下加以逐层细化。基于二者截然不同的指导思想,在团练与保甲两种貌似相同的组织体系中,力量的走向截然不同,如下图所示:
附图
由上可知,在保甲组织中,其权力的走向为:自上而下,层层分解,直到权力末梢的“户”;户与户之间,又实行水平监视,互为反作用力,权力由此化于无形。而在团练组织中,权力的走向却是由户及牌、由牌及甲、由甲及保、由保及团、再到大团或场,最终集中到团总或总监正手中,与前者正好相逆。
〈三〉在保甲与团练的权力“血管”中流淌着的道德激励内容有着显著的区别。就保甲而言,它肩负的道德使命,就是“扶儒法之中心”(注:黄强:《中国保甲实验新编》,正中书局1935年版。第21页。)。尽管为了在缺乏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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