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所以,随着旗人生计问题的迫在眉睫,清廷决计迁移京旗到边地屯垦政策的实施,内城旗人徙居外城居住也在情理之中了。显然,正是旗人生计问题对内城居住格局的变化起了一种推动的作用。由于清廷不再明令禁止,旗人迁居外城者越来越多,至道光年间,竟发展到“宗室人等居住城外户口较多”的程度。清廷迫于现实,以无法“概令移居城内”为由,责令宗室同外城汉人“一体编查保甲”,[46] 承认了宗室居住外城的合法性。直到同治三年(1862年),有人“诡托(宗室)姓名滋生事端”,才下令“由宗人府饬传各旗族学长佐领等,勒令即时(将宗室)迁回内城。” 同治十三年(1872年)再次重申*:“宗室住居外城,匪徒畏官役查拿,多串结宗室以为护符,著宗人府严饬宗室,遵照向例在内城居住,除在京城外茔地居住者仍从其旧外,不得寄居前三门外南城地面。”[47]
旗人由内城迁居外城,从表面看,它是人口增加、贫富分化所导致的结果,实质上,它是八旗制度在旗人城市化过程中的产物,是商品经济与供给制矛盾作用的结果。在客观上,它打破了旗民分治的制度,体现了历史发展过程中民族融合的趋势。正如道光年间大学士英和所言:“国家百八十余年,旗民久已联为一体”。[48]
其三,外城的商业区与娱乐场所重新出现在内城。如前所述,顺治初年,清政府在将内城全部圈占的同时,也将商业、娱乐等各种服务行业一并迁出了内城。但是,同无法禁止旗人流入外城一样,清人也无法将内城的商业与娱乐业全部禁绝。在顺治年间,清朝便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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