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而尤其要指出的是,在上述参与庙会活动的人群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大家”和“读书人”。所谓“文玩字画,鼎彝尊罍相映生辉,俱系大家所藏者,皆能借用壮观。”“在(天津)县庙戏台上,奏古乐数曲,随有昆曲相唱和,皆旧家读书人也”。 [71]
从庙会参与者身分的广杂,清楚地说明庙会的社会性与公众性。但其意义还不止于此。寺观祠庙在成为特定的公共集会场所的同时,也成了商业渗透的空间,具备了宗教与商业双重性质的庙会,也因此被称作“庙市”。
应当说,寺观祠庙中一月数次聚集的拈香礼佛的众多人群是不可小视的消费群体,他们构成了促使庙市中商业贸易繁荣的重要因素。但不可忽视的是,庙市的迅速发展还因为它是一个较市廛有着更为广泛的社会基础和更为自由的商业空间。
首先,明清时期的庙市所汇集的人群中,无论是赶庙的,还是设摊的,仍以社会中下层为主。这从北京的几大庙市的日常交易内容便可看出一二。如北药王庙,“市皆妇女零用之物”;“所谓花市者,乃妇女插戴之纸花,非时花也”;而土地庙“市无长物,惟花厂、鸽市差为可观。”[72] 在杭州的庙市中还出现了“寺僧作以售利者”的现象,说明经常活动于庙市期间的,主要是一些小本生意的经营者。如光绪年间的一首有关土地庙的记事诗云:“柳斗荆筐庙外陈,布棚看便少奇珍。缘何游客多高兴,眼底明花尽可人。”[73]
其次,从庙市参与者的成分看,它吸引了包括社会上层妇女在内的广大妇女群体,使它更具有解放性。在传统社会,为封建枷锁深深束缚的广大妇女是很难经常光顾被视为公共场所的市廛的,而官僚士子以读书为业,亦不屑于购物置衣等琐事。所以,经常出入市廛的主要是那些大户人家的管家、佣仆。但寺观祠庙作为宗教的象征,维系着众多人们的精神世界,贫富的差别并未影响到人们对拈香礼佛的虔诚,而定期到庙市上香,尤其为那些被紧锁深闺的上层妇女打开一扇通往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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