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茶的种植在中国很早,而且在很早以前就被当作商品出现于市场,到这时更为发达。据《粤中见闻》所载,在广东珠江之南有三十三村,土沃人勤,多业艺茶,涉江而鬻于城市56。这说明了当时广东的种茶业已经是商品生产。又据乾隆《六安州志》所载,居住在安徽霍山县城附近一百里以内山区的农户都以种茶为生,从春天到夏天,这里挤满了收购茶叶的商人57。此外,王庆云在其所著《熙朝纪政》中说到川茶征税,初论园、论树,到雍正八年改为计斤征税58。这又说明了四川的种茶业也很发达。
桑的种植,在中国比茶更早,但最初只是栽种在靠近居宅周围的隙地,是农民的副业。五世纪时北魏王朝虽曾给农民桑田二十亩,要农民种桑树,但这也只是为了农民的自给,特别是为了保证封建实物地租的征收。到了明朝,在湖州才出现商业性的经营,有些农户种桑不是为了自己养蚕,而是为出卖桑叶59。到了清朝,商业性的种桑业继续发展,据《湖州府志》所载,湖州买卖桑叶论个(二十斤)或论担(一百斤),“市价早晚迥别,至贵每十个钱至四五缗,至贱或不值一饱”。有赊买,也有预先付钱定购的。而且桑叶买卖“有经纪主之,名青桑叶行”60。从这里可以看出桑叶在湖州已经以商品的资格出现于市场。又陈宏谋《劝种桑树檄》,说到在乾隆十六年时陕西省也有桑叶买卖61。
甘蔗的种植,在广东也发展成商业性的经营。据李调元《南越笔记》所载,在番禺、东莞、增城、阳春等县“蔗田几与禾田等矣”62。而且种蔗业中也有包买商人的活动,这些包买商人都是糖商,他们“春以糖本分与种蔗之农,冬而收其糖利”63 。
此外当时的农户还种植芝麻等油料64,靛青等染料,红花、地黄等药物65。这些经济作物的种植是否已经发展到商业性的经营,还要搜集更多的资料才能回答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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