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州的棉织业,乾隆《元和县志》有如次的记述:“苏布名称四方,习是业者阊门外上、下塘居多,谓之字号。自漂布、染布及看布、行布各有其人。一字号常数十家赖以举火,惟富人乃能办此。”88这段资料说明了在当时棉织业的中心区域之一的苏州已经有包买商人开设字号,从数十家织户收购棉布,并对棉布进行漂染等加工工作。
根据我所搜集的这些资料,对于当时的棉织业只能作这样的概括:一,棉织业还是停止在家庭手工业的阶段,没有发展到工场手工业。二,参加生产的主要是家庭成员,很少使用雇佣工人。三,已有包买商人开设字号组织大规模收购和贩卖,每年贸易额达数十百万。四,字号不仅组织收购和贩卖,并兼营棉布的加工,如漂布、染布等。
关于棉织业的规模问题,最近吴晗同志在其所著《明初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一文中曾经提到89。在这篇论文中,吴晗同志引据明初人徐一夔所著《始丰稿》中《织工对》一文所载钱塘相安里的织户的资料90,证明早在明初,“在同一里巷,有若干同一性质的大作坊;大作坊主人同时也是棉布商人”。我不同意吴晗同志对《织工对》中的资料的解释,因为资料说到作坊主人时,只说他“居工以织”,没有说他织的是棉布,更没有说他“同时也是棉布商人”。因此,明代的棉织业是否已经发展到大作坊或工场手工业的规模,至少不能从《织工对》中的资料得到证明。关于这段资料的解释,如果允许推测的话,我同意尚钺同志的看法,即相安里的织户不是棉织业作坊而是丝织业作坊91。因为当时的杭州不是棉织业的中心而是丝织业的中心。
大家都知道,在十八世纪上半期的中国纺织业中占重要地位的不是棉织业而是丝织业,根据资料的记载,当时江宁、杭州、苏州都有官营丝织厂。
关于江宁丝织局,苏州织造李煦与曹雪芹的祖父曹寅在康熙四十七年六月《会陈织造事宜折》中曾说到这个丝织局,当时有神帛、官诰两个机房,共有工匠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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