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饷,即“皇粮”,历来是不敢轻视的。试想,若不是客观形势所迫,督抚们岂敢出此下策动用皇粮?!
此外,长江中下游地区战乱范围不断扩大也使这一时期清朝中央集权财政管理体制难以正常运转。自清初起,长江中下游地区就集中承担着清朝京师粮饷重负,一些经济落后和边远省区经常依赖其协济军饷。乾嘉道时期,当战争在西北和西南地区进行时,主要饷源地财政经济未受多大影响,军饷远调边关虽多有不便,但清廷仍可安居京师,遥控全国。鸦片战争以后,尤其当太平天国定都南京后,清廷长期赖以生存的军需供给基地成为战场,财源匮乏,而户部库存又极为空虚,无饷可拨,只好听任财权由中央向地方下移,以致最终形成中央与地方分权的财政管理体制。
三
咸同时期,清朝中央集权财政管理体制的瓦解和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演变,一方面为清廷镇压各地农民起义,找到了新的财源(如前所述在战乱时期各地新开厘金、关税等),使其在农民大革命洪流中免于覆没,另一方面又激化了其内部矛盾,尤其是中央与地方之间的财政矛盾,严重地削弱了自身的统治基础。
中央集权财政管理体制瓦解所带来的第一个消极后果是地方与中央争夺财源。如争夺厘金。1855年至1865年间,一些地方督抚极力主张在长江中下游六省(即湖南、湖北、江西、安徽、江苏、浙江)推行减赋运动。[19](P60)试想,当时若无厘金收入作为补充,这些地方官员岂能如此热心?1864年,淮南盐课征收不足额,其重要原因之一是盐厘征收过度,无法征收正课盐税。[11](P625)光绪初年,杭州、南京等地常关不能重新开设的原因固然是由于积弊过多所致,但若无当地厘金局卡代行其税收职能,不论其弊端如何,常关肯定还会重设的。甲午战争后,由于厘金征收的不断扩大,有的省份厘金收入额已超过了田赋等正税。据载:1899年广西一省地丁杂赋年收入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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