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化,后一篇文章借强权立说,主张用“强盗主义”推动中国的进化,眼光都落入常理之外。在中国人的伦理规度里,“利己”不义,“强盗”不仁,两者都不是良知所能接纳的东西。千年所积之后,已成天经地义。因此,这种没有论证的笔走龙蛇不会有太多的说服力。但他们说出了前人从来都不敢说的话,以此别创是非之格,把不可轻亵的褒贬之义化成了运用之妙存乎一心的物事。由此反照出来的,正是茁长的势对于理的蔑视。与之相类的议论纷呈起落于常理之外,不断地为人性中对应于“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那个部分解脱束缚,使之显出人欲本色。而后,竞存之世多见“道德之藩篱尽撤,狙飚起,人皆假公义以济其私,群俗之堕落,遂有一日千丈之势”。在夷夏之辨的心理防堤分崩离析之后,儒学用漫长岁月苦苦筑成的道德防堤也开始解组了。这些随开新而衍生出来的社会景观未必都在倡开新的人们始料之中。1905年以死警世的陈天华跳海前作《绝命书》,留给后死者的深深忧思之一,正是侪辈中人“以爱国自饰,而先牺牲一切私德,此之结果,不言可想”。其辞痛,其心苦。而笔述《天演论》的严复1906年为学界作演讲,言之谆谆,说的不是物竞,却是人伦:
今夫社会之所以为社会,正恃有天理耳!正恃有人伦耳!天理亡,人伦堕,则社会将散,散则他族得以压力御之,虽有健者,不能自脱也。
须知东西历史,凡国之亡,必其人心先坏,前若罗马,后若印度、波兰,彰彰可考。未有国民好义,君不暴虐,吏不贪污,而其国以亡,而为他族所奴隶者。故世界天演,虽极离奇,而不孝、不慈、负君、卖友一切无义男子之所为,终为复载所不容,神人所共疾,此则百世不惑者也。(注:《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三卷,页628;第一卷上册,页157;页368、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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