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他目睹洋人横行霸道,越来越感到列强的侵略对清朝统治者的威胁,从而在思想感情上日渐“恶教民”和“仇外洋”,对洋教势力“肆虐太甚”,“甚至挟制官长,动辄欺人”愈感不满,对人民被逼“激而思逞,与教民为难”的反抗斗争日益同情。于是,这个曾是屠杀大刀会的刽子手,在新的形势下,表示遵照朝廷的指令,沿袭张汝梅的方针,出示“改拳为团”,不查禁在他统属的清军中的大刀会众。显然,这是承认了义和团为民间团练。此后,山东义和团取得了合法地位,改义和拳为义和团,乃至树起了“毓”字大旗和“奉旨灭洋”旗(《拳祸记》上册,第五、十四页;《清史稿》毓贤传;《汇报》,光绪二十五年十月初二日,第一二五号。)
一八九九年十月,平原知县蒋楷禀请毓贤禁止义和团。毓贤对此很不满意,以致“抚批久不下”,后来,勉强下了一道批示,但又牛头不对马嘴,结果反而出现了“抚批一下”群众“奉朱红灯如神明”(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义和团》(以下简称《义和团》)第一册,第三五五页。)。。实际上这是毓贤提醒蒋楷不要禁止义和团。后来,毓贤命令济南知府卢昌诒、蒋楷和统兵官袁世敦,根据他的“开导弹压,不准孟浪生事”,“务期解散”的指令,处理平原杠子李庄民教相争案件。蒋、袁违背了这一指令,武力镇压义和团,以致激起众怒,抗拒官兵。因此,毓贤斥责袁世凯“实属孟浪”,蒋楷“昏□糊涂”,请旨分别予以处分,清廷将袁“革职”、蒋“革职,永不叙用”。而对执行这项指令的卢昌诒,毓贤则大加赞赏,说卢昌诒到该县后收禁罪魁陈得和,释放前次所□六人,“民心始定,各散回家”。
当时,由西太后控制的清政府,看到英、美、日等国或明或暗地支持光绪帝,反对废帝立储,乃至扬言要西太后归政,心中的不满情绪从此滋生。他们认为列强的“势焰不可长”,乃群“思驱洋人而复旧制”(《周慎悫公全集》,《年谱》第三七页),以图挽回爱新觉罗王朝的权力和尊严。正是基于这种原因,西太后及其党羽和列强之间的矛盾日趋尖锐,利用义和团抵制一下洋人的愿望从此产生。清廷还进一步认为毓贤本人对平原事件也办理不妥,予以“传旨申饬”。不难看出,到了一九○○年冬,由于形势的发展,剿抚兼施,以抚为主的政策,成为清政府对待义和团的基本方针。
清政府对待义和团的这种态度,一方面增强了义和团对清政府的幻想,“扶清”的意愿进一步明确,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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