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他们利用义和团抗洋的心愿。
此外,后党以及一些如毓贤等官僚和义和团在思想意识方面也有着共同点。比如:由于列强长期而凶狠地欺压中国,人民强烈的仇恨不可遏抑,而义和团农民小生产者的特点,使得*眼光受到限制而表现出盲目的排外思想。后党官僚则由于妄自尊大、闭关自守也具有盲目的排外思想。它们的表现是一致的,归根到底也都是封建主义思想的产物。又如:后党官僚和义和团都具有落后的宗教迷信色彩,刀枪不入之说,彼此都有同感。这种精神上的共同点,给予后党和义和团的结合“灭洋”提供了又一种条件。
第二、国难当头,统治阶级内部有相当一部分人有抵御外侮的愿望,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同情和支持义和团,出现了山东官员“盛夸义和团忠勇可恃”,而朝廷的某些权势人物“信之”的状况(《庚子国变记》,神州国光社版)。这种上下结合所发出来的呼声,既表达了他们的反洋的愿望,又祈求在挣扎中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从而直接助长了后党的声势和力量。于是后党接过“御侮”大旗而采取对“灭洋”的义和团推行以抚为主的政策。
第三、甲午战后,清朝政府内外交困,力量极为虚弱,面对着日益壮大的义和团,害怕一味镇压会激起人民更大的反抗,因此,对立志“扶清”的义和团进行招抚,既可减少“腹地骚动”之忧,又可用以抗洋泄愤。
义和团“扶清”给清王朝进行招抚和利用,提供了客观条件,否则,不大可能出现招抚政策,更不可能利用了。而上述清政府进行招抚的三个因素又是彼此牵连,相互制约的。其中起主导作用的是第一个因素。事实证明,清王朝尽管虚弱无力,但镇压义和团还是办得到的,袁世凯所施展的手法就使山东义和团运动陷于停滞。不承认这个事实,就是违背客观存在。然而,由于清政府有了利用义和团抗洋泄愤的意图,这才使它又利用了第二和第三个因素;而第二和第三个因素又反过来为第一因素的实现提供了支持,扫除了不少困难和障碍。
二、从以抚为主到全面招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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