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督抚的地位,而且增强了省级政府对社会变革的适应性,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省级政府的职能。这是晚清新政得以发生和发展的基础。然而它给中央政府带来的另一结果却是:清政府在这一重要的历史时期——现代化启动时期未能通过体制调整而巩固中央集权,反而造就了地方势力。
二、甲午新政和地方利益的扩大
甲午中日战争中中国惨败的结局,给统治集团以思想震动。光绪二十一年(1895)四月十七日,即马关条约签定后第三天,光绪帝发布谕旨:“嗣后我君臣上下,惟期坚苦一心,痛除积弊,于练兵筹饷两大端实力研求。”[10](卷21p12)闰五月二十七日,又令臣僚就新政诸项条陈意见。各省大员纷纷复奏,其中如新疆巡抚陶模、广西臬司胡燏棻、钦差大臣刘坤一、两江总督张之洞等在条陈中积极鼓吹变法,就劝工商、兴学校、开铁路、铸钞币、开矿产等措施的实施提出看法;与此同时,也有半数以上的地方要员反对新政,他们或以“揖盗入门”为由反对修铁路,或以“地脉风水”为由反对开矿,以“与海防有别”之名反对练洋操[11]。尽管新政遭到部分臣僚的反对,但甲午战败的创痛毕竟触动了光绪皇帝,促使他定下变革决心。在此后的一年中,光绪就新政推出了一系列措施。军事方面,光绪二十一年(1895)六月谕令“各省挑留精壮三成,其余老弱一概裁撤”[1](p3633)。经济方面,同年六月谕令各省办理制造船械,“应从速变计,招商承办”,“一切仿照西例,商总其事,官为保护”[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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