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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模与清末新政

时间:2007-3-9 16:38:47  来源:不详
见中国史学会主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2册(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年)第454-460页;清廷谕旨见《光绪朝东华录》第4册第4289页。)时隔仅一年,前车覆辙尚在,地方大员迟疑忧惧,亦在情理之中。变法诏令颁布近40日,久历宦海的刘坤一对荣禄、王文韶袒露心迹时,仍不无担忧,称“变法事体重大,不妨审慎迟回”,恳求枢臣“可否稍宽期限,俾得集思广益”,并请在两宫垂询时为其开脱。(注:《复荣中堂、王中堂》,1901年3月7日,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第三所主编《刘坤一遗集》第5册,中华书局,1959年,第2281-2282页。)
    当多数官员尚在犹豫观望之时,刚刚履新的两广总督陶模于1901年2月正式呈递了关于新政的第一份奏议《奏请变通科举折》(注:陶模到达广州的时间是1901年2月9日。(见其《到粤任事日期折》,收入《陶勤肃公奏议遗稿》卷11,第1页,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45辑之441,台北:文海出版社,1966年))。变革科举始终是陶模变法主张的重心,1898年6月8日,他曾与甘肃学政夏启瑜联衔上《请变通武科折》,提出仿西法改革武科,特别要求:“无论新章能否通行,旧例武科应一律停止,以归画一。”(注:《陶勤肃公奏议遗稿》卷9,第22-25页。)病重辞差前,他与广东巡抚德寿联衔的最后一份奏章,仍然敦请朝廷关注科举妨碍兴学,主张采取果断措施改变现状。陶模的执著,得到社会舆论的支持和趋新人士的赞扬。
    以科举改革作为变法的当务之急,本来是维新派的主张,其基本思路为:欲行新法,首在变政;欲变新政,首在育才;欲植人才,首在兴学;欲兴学校,必须先变科举。新政复行,这一观念已成为不少疆臣的共识。直隶布政使周馥、四川总督奎俊等人均认为推行新政“大要首在学校、科举”(注:《致江宁刘制台、济南袁抚台、上海盛大臣》,1901年1月14日,《张之洞全集》第10册,第8490页。)。但地方大员最早向朝廷建言,并专折奏请实行者则是陶模和德寿。二人联衔呈递的《奏请变通科举折》,断言“为政之要,首在得人;取人之方,不外学校科举”,并列举古今中外人材选拔的利弊,提出了两个方案,首先是恢复三代之制,以学校取代科举。办法是于各地广设学校,“自小学以上凡涉洋务者,许参用各国之人,在学有成,小学、大学均各授本学执照一纸。嗣后无论旗汉,无论由何项进身,非有学堂执照者不得授以实官,则所取皆实学,所学皆实用。学校既兴,人才自出,吏治民生,军政财政,渐可得人。其商学、农学、工学、化学、医学,亦皆听民间自立。仍于京师国学附列专科,学成各就所学用之”。若“不得已而思其次”,则请自当年乡试、次年会试暂以时务策论取士,“仍俟学校齐备,课有成才,即将科举停止”。(注:舒新城编《近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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