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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析丁汝昌之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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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9 16:40:25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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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中拼版、校对、改错等某一环节失误所致。象程璧光乘坐何舰降日,史料中就有“镇北”、“镇边”、“镇中”等记载。我们决不能仅仅以程璧光是否乘坐“镇北”舰而估量其史料的真伪,因为类似的错误,前人会出,今人也会出。就以戚先生的《关于丁汝昌之死的几个问题》一文为例,我粗略翻拣,就发现类似的错误有多处。如把“丁死之前”书为“丁生之前”,使人不知“丁生之前”到底是何时?把“候选道马复恒”书为“停选道马复恒”,把“出自丁汝昌亲裁”书为“出自丁汝亲裁”,把“仰药”书为“仰触”,把“故他”书为“敌他”等等。甚至把“照程的说法,丁汝昌是在他‘第二次’去日舰之前服毒的”,误书为“照程的说法,丁汝昌是在他‘第一次’去日舰之前服毒的”。以致对戚先生的如下议论大惑不解:“照程的说法,丁汝昌是在他第一次去日舰之前服毒的。而牛的说法却不同。他说得很明白,丁是在程第一次‘开船之时……仰药’的。牛、程同为北洋舰队投降的当事人,究竟以谁的话为准呢?看来他们都在力图掩盖事实真相。……正所谓欲盖弥彰!”照此看来,程说“丁汝昌是在他第一次去日舰之前服毒的”,牛说得更准确,丁是在程第一次去日舰“开船之时……仰药”的。程和牛的说法有何矛盾?原来不知是戚先生误把丁汝昌是在程璧光“第二次”去日舰之前服毒”,书为“丁汝昌是在他(程璧光)‘第一次’去日舰之前服毒的”。抑或是排印检字时,误把“二”检成了“一”,校对时也未发现,因而会有此错误。当然,细心的读者,不会因有这些文字上不应有的错误,就否定戚文的价值!
关于《山东巡抚李秉衡奏查明丁汝昌死事情形摺》,我在拙作《丁汝昌之死考析》一文中,引用时截取了他的“(丁汝昌)降倭之说,臣以为事即不虚”和“倘日后有以请卹之说进者,朝廷必力斥其非”。戚先生因李秉衡折中有“若果死事属实”的话,就认为李秉衡“对丁汝昌降倭之说是持怀疑态度的”,批评我“斩头去尾”,“论证不够严谨”。为了说明问题,不妨把李秉衡的奏折简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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