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了奖励措施:“有司劝捐,不得苛派,所捐之数,立册登注,不拘升斗,如有捐至十石以上者,给以花红,三十石以上者,给以匾额,五十石以上者递加奖励,其有年久不倦,捐至三四百石者给以八品顶戴带。”[4](卷88)
由于政府的重视,清代社仓建设在雍正、乾隆年间曾出现繁荣的局面,但因制度本身存在着弊端,且受清中期后吏治腐败的影响,社仓由盛转衰,其作用自然受到很大影响[11]。
(3)义仓。清代义仓主要由民间捐建,其具体营运办法似未有定制,往往因时因地而异。在早期的义仓中,影响较大的当属盐义仓。雍正四年,两淮众盐商捐银二十四万两,盐政缴公务银八万两。清政府以其中三十万两在扬州建仓积储,名曰盐义仓。由两淮巡盐御史交由商人经理,每年青黄不接时,照存七粜三例出陈易新。如地方遇灾则开仓平粜,秋成籴补[7](卷193)。可见其运行方法乃仿照常平仓而来。
清朝晚期,由陶澍在道光年间创立的丰备义仓也流传颇广,江苏、安徽等地多有仿行者,但也没有统一的运营方法,如安徽丰备义仓多设立于乡村,规模较小,而道光十五年苏州创立的长元吴丰备义仓则设立于城市之中,一度发展到拥有田产上万亩、积谷十数万石、存银十几万两的规模,对苏州地区的社会保障事业起到了巨大作用[12]。
2.发展农业生产。仓储的意义在于“以丰年之有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