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李荣楣更从放足妇女的痛苦中体味到了女性取悦于男性支配的心理,几乎与缠足女性无异。他看到中年妇女放足后:“其行路迟笨苦形于色者,亦昌为新式冀悦其夫之心有以致之也。故足之放否,权实操之男性,女性不过为男性求美标准过程中之试验品。观于男性心理之移易,则缠足之习当为自然的灭绝。”(24)
故事的一点注脚
如果回到特定的历史年代,缠足之美确有一定的性象征意义,其中一个重要的功能就是区别男女的性徵。所以当时赞同缠足的有力理由之一就是易于区别男女。这里边当然不排除具有对男人进行性吸引的考虑,但缠足后的行走姿态,缠脚布的包裹方法及其解带方式,也包含着女性对自己性徵美的自我认同。如果不承认缠足美的判断具有双向性,实际上也就剥夺了女性具有自主的审美认知和把握自我意识的基本能力。所以,早年的反缠足论虽然也承认缠足会导致筋骨受伤,移步不便,但仍承认妇女缠足后:“ 其婀娜窈窕之状,亦迥与不缠足者各异,所以闺秀阃艳,亦愿缠小其足,增其妩媚,娇其姿态,助其丰神。”(25)最后这位同治年间的反缠足论者无奈地感叹缠足“吾恐相习成风,将与天地同休,历千亿百年而不改也。”(26)言外之意是,只要有审美意义上的双向认同,缠足作为普遍习俗的合理性就是牢不可破的。
其实如果从外观美的角度立论,在当时人的眼里可能缠足与天足之美可以说是各擅胜场,并没有“美”“丑”的二元对立之分。如一位作者曾撰文描述缠足与天足不同美观之处:“昔者女子长裙委地,而裙下双钩,微露凤头,行路娉婷袅娜,所谓腰支一搦信多情者,殆咏此也。今则天足解放,蛮靴革履,举步健速,不让吾侪,有如惊鸿游龙,亦别具风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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