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近代中国的民族主义,研究者不乏其人;但对于近代中国的文化民族主义,迄今却未见有专文论述。据笔者所知,美国的费正清教授是最早注意到这一历史现象的外国人,他在《美国与中国》一书中说:进入20世纪后,中国人“对自身文化或‘文化素养’的世代相传的自豪感已经激起了一股新的‘文化民族主义’,这在将来很可能会胜过那发生在欧洲的单纯*上的民族主义”[1]。这是极具见地的。近代中国的文化民族主义是深层的民族主义,它影响着近代的*与文化的发展。研究这一历史现象不仅是近代文化史的重要课题,对于当今发展民族新文化也有现实意义。
一、民族主义与文化民族主义
何为民族主义?众说不一,但以下的三种说法值得重视。《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认为:“民族主义可以表明个人对民族国家怀有高度忠诚的心理状态”;盖尔纳以为,“民族主义是人类社会的文化功能”[2];古奇表述得最具体,他说:“民族主义是一个民族(潜在的或实际存在的)的成员的觉醒,这种觉醒是与实现、维持与延续该民族的认同、整合、繁荣与权力的欲求结合在一起。它作为一种意识形态,是指一种心态,即一个人以民族作为最高效忠对象的心理状况,它包含着本民族优越于其它民族的信仰”[3]。笔者以为据此可作以下界定:民族主义是以共同文化为背景,要求在*与文化合一的基础上实现民族认同与发展的一种心理状态与行为取向。其信仰的核心是本民族的优越性及缘此而生的忠诚与挚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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