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所以他要以道德学济公羊之穷而引进理学。理学和公羊结合的结果,使今文经学增添了新的内容,这新内容不仅使《春秋》为后王立法,并为后王立道德规范。在《诛乱辞》中他说道:“《春秋》礼义之大宗也,治有司者也。法可穷,《春秋》之道则不穷。”“法可穷”,因为法有时代的局限性,而《春秋》之道无穷,道是不变的。这仍然是董仲舒“天不变,道亦不变”的传统,而董仲舒也是理学宗师。
正如我们所指出的,庄存与所处的时代,是一个新社会正在萌芽的时代,新的社会力量萌芽,新经济因素萌芽,新的意识形态也在萌芽。这些新萌芽在冲击着旧有的统治秩序、旧有的经济关系、旧有的思想作风,因之道德标准也在变换着。庄存与作为多变的公羊学者本来应当适应或者推动这种变换,但也如我们曾经指出的,他是巩固旧秩序的公羊学家,打算以变来维护不变,所以他说:“乱天下之大防者晋也。诸侯以晋为正,实以力为正,自时厥后,苟有力其从之。何知仁义,以享其利者为有德。其机在此,此谓大恶”(《春秋正辞·诸夏辞第五》)。晋为春秋时强有力的大国,公羊学虽然肯定晋文之伯业,但庄存与仍然以为自时厥后,屡乱天下之大防,而诸侯以之为正。所谓“乱天下之大防”即乱旧的统治秩序,旧的秩序被扰乱,于是而有新的道德规范。在过去,比如西汉,因为新型地主阶级出现,司马迁曾经说:“何知仁义,以享其利者为有德。”事过千余年,庄存与又重复这个问题,这意味着更新的阶级在萌芽,新的事物在萌芽,旧道德将被扬弃,所以他也说:“何知仁义,以享其利者为有德。”在《外辞》中他又提出“窃钩者诛,窃国者诸侯”。这也是司马迁强调的道德学说。阶级关系不是永久不变的,新的阶级在日渐强大,他们有他们的价值观,他们有他们的道德标准。恩格斯在批判杜林的时候指出:
“一切已往的道德论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而社会直到现在还是在阶级对立中运动的,所以道德始终是阶级的道德;它或者为统治阶级的统治和利益维护,或者当被压迫阶级变得足够强大时,代表被压迫者对这个统治的反抗和他们的未来利益”(《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一九七二年版,第一三四页。)
“何知仁义,以享其利者为有德”,既可解释为统治阶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