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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比较中英行会的本质特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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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9 17:19:46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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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中国行会的存在。唐宋时期中国行会虽然制度甚不完备,但它确已出现。它的产生不仅是城市工商业发展的产物,而且在它的初创时期对当时工商业的发展也起了一定的保护或促进作用。特别是到了清代,中国行会日趋成熟,在生产经营和劳动管理等方面已形成一套制度,行规所体现的行会的目的,既是社会性的又是互助性的。商人行会和手工业行会即使非完全同样,几乎也都是在早期出现。它们组织目的中的一个重要因素,是互相保护和互为保证,它们本质上是些享有独占特权的团体,依恃官府的保护进行活动,以致成为封建统治城市的工具。”“值得指出,力图否定中国行会存在的论者,面对上述清代行会的活动事实都回避承认,这就给行会历史及其理论研究造成了一个真空。”(注:彭泽益:《中国工商业行会史研究的几个问题》,彭泽益主编《中国工商行会史料集》(上册),中华书局,1995年,第6-7页。)
也有学者提出了完全相反的观点。傅筑夫先生旗帜鲜明地指出:“在中国长期的封建社会中,由于城市的性质与欧洲封建时代的城市不同,所以在中国的城市中,始终没有形成欧洲那种基尔特型的行会制度。然而这不是说中国封建时代的工商业者完全没有自己的组织,而是说中国古代工商业者的组织,其产生根源和基本性质,都与欧洲中世纪的基尔特不同,因而它在国民经济中所起的作用和所产生的影响,亦完全不同。”(注:傅筑夫:《中国经济史论丛》,三联书店,1980年,第387页。)傅筑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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