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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比较中英行会的本质特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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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9 17:19:46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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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手工业行会检查官检查自己的秤砣,手工业行会遂到市长处控告其违反行会章程。尽管该商人申辩自己是无辜的,12名陪审员仍然认定其有罪,随后市长、市议员和市政官便对该商人进行罚款处理。(注:E.Lipson,The Economic History of England,Vol.1,London,1949,p.355.)假如秤砣属于行会财产,这类争执就不会发生。正是由于劳动资料的个人所有,有的行会将摧毁生产工具作为惩罚手段之一。布里斯托尔织匠行会规定,假如织造呢绒用线是次品,或是一种被织匠们称为“托塞特”的过分松散的线,那么这些呢绒和织造这些呢绒的织机都将被焚毁;若用一种被称为“特兰姆斯”的毛线织造呢绒,或织物中部质量较两端为差,也将受到同样惩处。(注:E.Lipson,The Economic History of England,Vol.1,London,1949,p.329.)这就迫使胆大妄为者不得不三思而行。虽然到了公会时期,由于商人直接支配生产行会内部出现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但是劳动资料的个人所有形式上并没有变化。1595年,伦敦丝织匠公会部分工匠织机拥有量超出了公会许可的范围,公会遂公开披露了这些违章成员的名单,其中丹尼斯·维尔等3人各置12架,盖伊勒·道依斯9架,乔森·范德贝克等6人各置7架,丹尼尔·萨勒贝等6人各置6架,格尼勒·德·塞奇5架。该公会下层织匠也抱怨,部分公会成员设置的织机数超出了规定的二至三倍。(注:周宪文:《西洋经济史论集》(第一辑),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编印,1982年,第445页。)此时的公会往往只是给予违章者口头警告,鲜有实际制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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