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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比较中英行会的本质特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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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9 17:19:46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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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最积极的参与者之一。因此行会无一例外地将交换价值和市场秩序视为立身之本,备加重视。1809年,广州商人重修北京仙城会馆,立《重修仙城会馆碑记》,称:“吾乡转毂郡国,萃于京师,物产之华,甲于他省。筑馆城南,以时会聚,由来旧矣。吾犹及见老成,其所以能致富饶享丰厚者,非徒趋时审势,逐什一之利,以获奇赢也。盖必有忠信诚悫之行,淳谨节俭之风,以修于己而孚于人,故能长享其利,阅数十百年不衰。”(注:李华编《明清以来北京工商会馆碑刻选编》,文物出版社,1980年,第19页。)尽管拘泥于传统的重农抑商观念,撰稿人行文有所藏掖,强调“非徒趋时审势,逐什一之利”,然而“长享其利”仍将行会商人心态刻画得纤毫毕现。中国封建城市中的工商业者组织起来,其目的之一就是要利用集体力量来保证实现产品的交换价值。光绪年间,“汉皋之业手艺者甚众,而铜水烟袋尤为天下驰名。年来各码头广行购买,业此者亦精益求精,群约不准滥将低伪充售,以害销路。兹闻该业中人重整行规,妥立章程,俾垂之远。闻其中最要者,谓自议之后,铺内自作自售,固不待言,若另设作坊,并未开设铺面者,不准私自销售,只准发铺行销,违者议罚。”(注:《申报》,光绪五年四月二十五日。)很显然,此番“重整行规”出发点是防止少数人的行为“以害销路”,这是全体铜匠生计之所在,不容闪失。
由于交换价值必须通过市场来实现,所以中国行会一如英国行会,十分重视商品交换规则,严格规范市场行为。宣统二年,上海珠玉业新汇市公所职董陈宗浩等呈文上海知县:“窃职业新汇市公所成立以来,珠宝玉器各商入市贸易者,莫不以信实为主,故定章不论珠宝翠玉,凡属赝品,概不准携入消售,致为本汇市名誉之累。惟是近年以来,各国制造日精,于珠宝翡翠仿真之物,层出不穷,消流甚广。深恐牟利之徒,不守定章,潜将此等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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