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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比较中英行会的本质特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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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9 17:19:46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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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先生还对唐宋明清时期中国封建城市工商业者组织进行了具体分析,“唐代工商各行业虽都有了自己的组织,而这种组织也叫做行,但是这种行仍不同于欧洲中世纪型的行会,而且也不可能发展成为那样的制度,因为没有作为那种制度产生的前提条件的城市,所以两者在本质上是完全不同的,绝不可以把两者混为一谈。”“宋代工商业诸行虽然在数量上有了显著的发展,但在性质上和作用上,仍然是与过去工商业者的组织相同,而不是到宋代才产生出来的新制度;更具体地说,它在性质上和作用上,仍然不是欧洲型的行会制度,也不可能成为那样性质的行会制度。”明清时代,虽然中国商品经济获得了长足发展,但是“工商业诸行不可能发展成为欧洲型的行会制度,其原因不但与过去相同,而且又都进一步地发展了。首先,是中国封建制度中的*和经济的统一性,比过去又远为加强了,并且是愈到后来这种统一性愈强固……在这种摇手触禁的情况下,工商业者连起码的人身自由都无法保障,那里还能形成独立自治的行会制度?”“其次,中国城市向来没有欧洲那样性质的市民权,这原是由中国城市的性质决定的,前文已多所论述。市民权乃是形成欧洲行会制度的基本条件之一……中国城市从来就没有那种具有排外性质的市民权,并且从来就不可能产生,因为它与中国城市的性质是根本不相容的。所以,中国城市——更不用说明清时代的城市,从来就不是产生欧洲型行会制度的土壤。”此外,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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