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已正式就任大总统,他为了避免将此协议提交国会通过的手续,强称“此次协商系属声明文件,与订约不同”。(注:陈崇祖编《外蒙古近世史》第2篇,第16页。)
1913年11月5日,北京政府外交总长孙宝琦与俄国驻华公使库朋斯齐在北京签订了中俄《声明文件》,并以互换照会形式完成了中俄《声明另件》。(注:王铁崖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2册,第747-749页;《俄国外交文书选译》,第186-189页。)《声明文件》凡五款:1.“俄国承认中国在外蒙古之宗主权”;2.“中国承认外蒙古之自治权”;3.“中国承认外蒙人享有自行办理自治外蒙古之内政并整理一切工商事宜之专权。中国允许不干涉以上各节,是以不将兵队派驻外蒙古及安置文武官员,且不办殖民之举”;4.“中国申明承受俄国调处,按照以上各款大纲及1912年11月3日俄蒙商务等条,明定中国与外蒙古之关系”;5.“凡关于俄国及中国在外蒙古之利益,暨各该处因现势发生之问题,均应另行商订”。《声明另件》凡四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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