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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关系与外蒙古自中国的分离(1911-1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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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9 17:19:59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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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案,其攫取蒙古之贪欲得以满足。然而北京政府与库伦当局之间,尚无条约重新确定其相互关系。而只有按照上述《俄蒙协约》、中俄《声明文件》及《声明另件》的规定,由库伦当局承认中国的“宗主权”,北京政府承认外蒙古的“自治权”,俄国攫取外蒙古的最新“成就”才算是有了保证。至于以何种形式的条约实现俄国的这一目标,则上述中俄《声明另件》第三款已有明确规定,即由中、俄、蒙三方“酌定地点,委派代表接洽”。可见,在俄国的钳制下,北京政府已不得不同意举行三方谈判了。
至于外蒙古当局,它对俄国强加的“自治”而非“独立”地位依然十分不满,因而认为“蒙古人没有必要参加三方谈判”。(注:《俄国外交文书选译》,第198页。)中俄《声明文件》及《声明另件》签字后,它继续坚持“完全脱离中国”和“将内蒙并入外蒙”的主张,“建立一个包括内外蒙古的独立蒙古国”,拒绝“屈从于中国宗主权”。(注:《俄国外交文书选译》,第209-210页;并参看第257-258、362页。)然而,在俄国的挟制下,它还是参加了中、俄、蒙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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