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 五口贸易章程:海关税则 清政府在海关税则方面另有利
(挪威) 益给予别国,瑞典和挪威一体
均沾
俄国 伊犁塔尔巴哈台通商章程 无
二
从第二次鸦片战争中订立天津条约到清末,中外条约中的最惠国条款的特性发生了三个明显的重要的变化。
第一个变化:特定的最惠国条款变为一般的最惠国条款。
1858年订立的中美《天津条约》第三十款为“现经两国议定,嗣后大清朝有何惠政、恩典、利益施及他国或其商民,无论关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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