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景点 |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中国历史 >> 清朝历史 >> 正文
晚清学子赶考凑路费 沿
为何晚清反教豪强率400
被欧洲上流社会追捧的晚
晚清第一次官商合作的失
王志维谈晚年胡适 写作
晚清出国人员怎样剃头?
寻找张之洞:晚清名臣墓
晚清民国时代的大学军训
中国最早的美女经济:晚
老照片上的晚清风情[组
最新热门    
 
略谈晚清中外不平等条约中的最惠国待遇条款

时间:2007-3-9 17:22:41  来源:不详
船只海面、通商贸易、政事交往等事情,为该国并其商民从来未沾,抑为此条约所无者,亦当立准大合众国官民一体均沾”。美国的受惠面已从通商贸易的特定范围扩展到包括通商、政事等在内广泛指认的一般范围。

同年订立的中英《天津条约》的最惠国待遇与中美条约相同,第五十四款为:“上年之约,所有英国官民理应取益防损各事,今仍存勿失。倘若他国今后别有润及之处,英国无不同获其美。”

同年订立的中法《天津条约》第九款规定:“凡中国与各有立章程之国会议整顿或理现或后议定税则、关口税、顿税、过关税、出入口税,一经施行办理,大法国商人均沾,用昭平允。”该款仍为特定最惠国待遇。第四十款又规定:“惟中国将来如有特恩、旷典、优免、保佑,别国得之,大法国亦与焉。”这一条款即为一般的最惠国待遇。

第二个变化:除片面最惠国条款外,出现了双方最惠国条款。

1868年,出现了第一个体现双方最惠国待遇的中外国际条约,即中美《续增条约》(亦即《蒲安臣条约》)。该条约第六款为:“美国人民前往中国,或经历各处,或常行居住,中国总须按照相待最优之国所得经历、常住之利益,俾美国人一体均沾。中国人至美国,或经历各处,或常行居住,美国亦必按照相待最优之国所得经历与常住之利益,俾中国人一体均沾。惟美国人在中国者,不得因有此条即时作为中国人民,中国人在美国者,亦不得因有此条即时作为美国人民。”第七款又称:“嗣后中国人欲入美国大小官学学习各等文艺,须照相待最优国之人民一体优待。美国人欲入中国大小官学学习各等文艺,亦照相待最优国之人民一体相待。美国人可以在中国按照指准地方设立学堂,中国人亦可在美国一体照办。”

考察中美《续增条约》可以看出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