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之利,可裁之费,能集钜款以应急需者”(注:朱寿朋编:《光绪朝东华录》(北京,1958),光绪二十一年五月,第四册,第3617页。)须直陈上达。正是在这种统治集团被迫在眉睫的财政危机深深困扰着,亟谋辟财源敛财富以渡过危机的背景下,朝臣中出现了引入侨资承买已有的*工业以开源的奏议。因而,勿庸置疑,严重的财政困境是引进侨资政策首次提出的决定因素。
(三)建立自立的近代经济与抵制外资在华扩张的迫切需要
财政问题作为政策提出与实施的出发点为时很短,很快就让位于更为急迫的社会需要。战后,随着对外借款的达成,实业自强意识的加强及外资在华的疯狂扩张,1895年底起,社会思想观念、经济形势迅速演变,较之战争刚结束,明显地表现出两大鲜明特征:
1.振兴实业,发展自立的近代经济已成为官、绅的共识。清朝统治集团在对战败的反思中,自强观念发生更新,经济观念进一步近代化。不仅对实业与国家独立富强的必然联系有了新的认识和重视,而且,对商办近代企业在本国近代经济体系中的重要性有了相当了解,认识到“自强之本商战烈于军备”的实质,认为“求治之道,当以力行实政为先……以恤商惠工为本源”。(注:朱寿朋编:《光绪朝东华录》(北京,1958),光绪二十一年闰五月,第四册,第3631页。)这种以实业为强国之道,重视发展民族近代企业的实业观念的形成,是统治集团实业自强思想走向成熟的标志,也成为侨资回国投资政策提出的思想基础。正是立足于对发展近代实业尤其是私人近代企业重要性与迫切性的一定认识,战后不久很快就拟出了初步的吸收民间资本发展近代经济的发展战略。其基本步骤是选择利权重、经济潜力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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