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议定价值,按价购买。沿海绅商亦许捐购,从优奖励”。(《海防档》(甲),购买船炮。)但是,清政府以财政拮据,经费有常,仍然拖而未办。
是年冬天,太平天国李秀成部进军浙江,连克绍兴、台州、宁波、杭州等府,清廷为之震动。在此期间,赫德一直来往于上海与北京之间,到处进行游说。他对江苏巡抚薜焕大讲“买船之利,可以剿办发逆”。薛焕强调“买成之后,必须任凭中国雇用洋人管理行驶,开炮击贼,领事等官不得阻挠。此事应由该税司禀明公使,先行议定,方可举办。”赫德又访江海关道吴煦,称:“发逆偏扰东南,势愈猖獗,非用外国船炮,无以剿灭。在京时曾赴总理衙门面陈,曾蒙奏明允办。倘贵道奉文后,能否遵筹关税?”吴问:“需银若干?”赫谓:“购小火轮船十余号,约共需银八十万两,拟在江海关筹拨银二十万两,于粤海、闽海、厦门、宁波等关分别酌筹,一经议定,便可往办。”吴答:“外国船炮坚利,实为剿贼利器,倘奉文指拨关税,自当设法筹办。”(《海防档》(甲),购买船炮。)可见,筹款一事,赫德已经胸有成竹,只等吴煦这一句话了。于是,他再往北京进见奕䜣。奕䜣仍然表示:“中国剿贼情形,皆由器械不利,以故不能取胜,欲向外国购买船炮等物,又苦此项经费无出。”赫德立即和盘托出他的筹款办法:“如果欲办此事,筹款并无所难。查粤、闽、江三海关,现在所征税银,尚属畅旺。若由此三关按月抽拨银十万两……即可以此银,作为购买船炮、火箭各种器械,并外国教演兵弁、船上水手工食之用。”赫德的建议使奕䜣心里有了底,便于1862年1月24日奏称:“现在浙江宁波、杭州两府,相继失守,贼势益张,难保不更思窜出宁波,为纵横海上之计。……应请饬下江苏巡抚,迅速筹款雇觅外国火轮船只,选派将弁,驶出外洋,堵截宁波口外,以防贼匪窜逸。并令广东、福建各督抚,一体购觅轮船,会同堵截。”(《海防档》(甲),购买船炮。)第二天,清廷便批准了奕䜣的上奏。
自从宋晋建议雇用外国轮船以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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