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见,罪责王兄的事、杨秀清是无可指责的。
第二件事,是杨秀清借天父下凡,要杖洪秀全四十大板。这条材料历来被用来说明杨秀清大逆不道的铁证。其实,只要认真分析一下,杖责不是没有道理的。事件发生在建都半年多后,当时洪秀全正集中精力营建天王府 他不但派人到各地去采集奇花异石,而且征集各王府的侍从女官来帮他建天王府。洪秀全亲自监工,对这些侍从, 女官任意辱打,甚至处死。这些情况,通过各种渠道,曾先后反映到杨秀清处。尽管杨秀清对洪秀全的这些做法,曾当面劝告过,还是没有引起洪秀全的重视。在这种情况下,杨秀清只有采取代天父下凡的办法,要杖责天王。从杖责和劝诬的内容看,洪秀全至少在如下几个问题上是有过错的。即(一)对待幼主“任其心性”,不抓紧教育。杨秀清认为对幼主必须从小就要使他“体会物力维艰,”将来才能做到“节用而爱民。” (《天文下凡诏书二》《太平天国》卷一,47页,85页,48页。)显然,这是拿幼主作文章,弦外之音自然是对洪秀全挥霍浪费的批评。(二)要洪秀全体恤臣下,对犯有过错的部下要“宽恕”,要“教导”,不要任意打骂、诛杀。杨秀清例举女官在“凿池挖塘”遇到“下雨雪寒冻”时,应令其休息,只有如此安慰她们,她们才能“宽意乐心,知恩感德,勇于从事, 事必易成。”而对那些犯罪的男官女官,不要轻易就判死罪,才不致造成“不明不白之冤,若遽杀之,未免有误。”对宫女则不要任意用“靴尖击踢”。(《天文下凡诏书二》《太平天国》卷一,47页,85页,48页。)当然,杨秀清这些例举。不会是无的放失的,洪秀全对宫女、侍臣的暴烈行动,引起了杨秀清的关切。(三)劝洪秀全纳谏,倾听臣下的意见。杨秀清认为,“君有不明,良臣启奏,君则当从;君理君事, 亦必先启奏始行,如此则君臣同德,上下一心,斟酌尽善, 断无后悔,洵为万世良法也。”他认为君只有“从谏”才能“得正”。(《天文下凡诏书二》《太平天国》卷一,47页,85页,48页。)从这些内容看,第一、二条是杨秀清设想要纠正洪秀全的错误,而第三条则是杨秀清的愿望,他希望建立一个“圣君贤相”的天朝,在“谏”字上下了很大的功夫。“要杖责”之后的劝慰,无非是把进谏的内容谈得更清楚些。看来,杨秀清这个人是据理力争的。但是,他并不是无所顾虑的,他甚至敏感到可能由于这些直率的谏言会激怒洪秀全。他对洪秀全说:“自古以来,为君者常多恃其气性,不纳臣谏,往往以得力之忠臣,一旦怒而误杀之,致使国政多乖,悔之晚矣。” (《天文下凡诏书二》《太平天国》卷一,47页,85页,48页。)洪秀全毕竟是个聪明人,他对杨秀清这次杖谏完全采取容忍的态度。他赞扬杨秀清的谏言是“金玉药石之论,”是“至情至理之言”。不但表示要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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