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令提议之拒绝,……我国必将相应对待之。”自此,英国急剧地走向武装干涉太平天国之路。
据洪仁玕忆述,洪秀全在起义前就有各国和平相处,友好交往的思想(《太平天国起义记》。)。但他这种观念可能是朦胧的。他当时并不了解当时世界之形势,甚至也不知道世界上有哪些主要国家。起义后他自称天下万国之真主,其意义虽然主要是宗教上的,但却和中国传统的天朝上国观念相通。太平天国前期英、法、美使节来访,杨秀清等在文书往来中,以归顺、来朝、进贡视之,引起了若干礼仪上的争执。但另一方面,他们同时又以宗教相同,同拜上帝,概以“洋兄弟”、“番弟”称外国人,表现出“傲慢和兄弟情谊的奇特混合”。后期,太平天国引英国为盟友,对额尔金一行在文书往来中称对方为“大英国”,有的甚至还称之为“上国”。几个月后,洪仁玕来到天京,建议外交来往中不用“万方来朝、四夷宾服及夷狄戎蛮鬼子一切轻污之字”,洪秀全同意。自此,太平天国在外交方式以至观念上有进步,但对外国侵略的实质仍然没有认识,仍然幻想着同拜上帝的“洋兄弟”和他们有同一的目标。
从自居天朝上国、幻想外国和自己有共同的目标,到指斥英国“伪托友好、暗助满妖”,是洪秀全和太平天国根据实际的体验而产生的认识上的变化和进步。太平天国拒绝不进攻上海等地的要求,同外国侵略军和外国雇佣军浴血奋战,他们的战斗的确具有反侵略的性质。
但他们的反侵略斗争是依据怎样的原则?或者说,他们的对外政策的基本原则是什么?有学者认为,太平天国的对外政策是“坚定的民族主义”、“对外友好而不出让国家权利”。从太平天国对外关系的发展来看,这些论断并不完全准确。无论洪秀全或太平天国,都不了解“国家权利”究竟有哪些,他们曾轻易地同意了外国人在内河航行和外国人犯法交外国领事裁判的权利。洪秀全认为要“永遵”的“中西和约”即1861年4月与何伯的协议中就包括了英船得自由航行不受检查和英人犯法交英官处理的内容。此后一个月,美国也提出自由航行等要求,太平天国答复说:“所有通商获利经过长江,有何不可!”“至贵国人民犯法,自当送交贵国惩治,本国人民犯法,亦由本国惩治,敬如所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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