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俄亥俄州立大学历史教授张灏所指出的那样:“梁氏注意到,明治维新的成功,主要由于首先在萨摩、长州、土佐、肥前四处封建领地成功地实现了变革,然后推广到日本其余地方。由于中国有着广阔的国土和长期存在的问题这个经验对它来说极有借鉴意义。梁氏强调说,按照日本的榜样,首先应限制在数省范围内实现变革,然后在全国推行。……梁氏显然从日本的事例中得出教训:地方自治可以用来为民族主义的目标服务。”(张灏:《梁启超与中国知识分子的转变》第125—128页。)
此外,19世纪后半期清朝各省督抚权力的增加和地方绅士名流*影响的扩大,也为“腹地自立”维新方略的制订及实施提供了可能。1897年冬,康有为在上清帝第五书提出的“变法三策”中即有“听任疆臣各自变法”(康有为:《上清帝第五书》,《南海先生上书记》。)一策,所谓“疆臣”当然是指那些握有实权的地方督抚。康有为也认定:全国范围内的同时变法不大可能,而地方疆臣的“各自变法”则是现实可行的。
三
甲午战后严重的民族危机,使得资产阶级维新派加快了变法维新的步骤。几乎在提出“腹地自立”,建立变法基地维新方略的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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