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 《在山西同盟会欢迎会的演说》。(注:标题是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民国史研究室编《孙中山全集》第二卷(中华书局,1982年)。不过,把“在北京回教俱乐部欢迎会的演说”,依据陈锡祺主编《孙中山年谱长编》上册 (中华书局,1991年,729页)确定了其日期。“回教俱乐部”和“回教俱进会”很可能是同一组织。)
孙中山在此期间,应求举行过多次的演说,另外也用一些谈话的形式来发表过自己的主张。因此,在这里所举的仅仅是极少数的例子而已。即便是如此,从此可见,只有在蒙藏回各族和八旗代表前时,他才触及到五族共和(注:唯一的例外是,9月1日举行的“在北京蒙藏统一*改良会欢迎会的演说”。)。有趣的是,孙中山在北方历访以后,就没有再谈及五族共和。到了1920年,反倒开始说这类说法纯属有误。“现在说五族共和,实在这五族的名词很不切当。我们国内何止五族呢?我的意思,应该把我们中国所有各民族融成一个中华民族,并而要把中华民族造成很文明的民族,然后民族主义乃为完了”(《在上海中国国民党本部会议的演说》1920年11月4日)。
并且,在1921年,孙中山以强烈的口吻指责五族共和,说:“自光复之后,就有世袭底官僚,顽固底旧党,复辟底宗社党,凑合一起,叫做五族共和。”(《在中国国民党本部特设驻粤办事处的演说》1921年3月6日)。从这些事实上可以看到,孙中山本身是从民国初年开始就对五族共和持有异议态度的。实际上,孙中山在就任临时大总统时就曾经说过,革命是针对“逆胡”、“满清”的,是汉族的“光复”、是“黄汉民族”、“中华民族”之权利回复等,仍然重复着他从前的“民族主义”主张(《大总统告海陆军士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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