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主去位之时,即汉蒙回藏分离之时”(注:“国事共济会宣言书附简章”,原载《经纬报》1911年11月18日。刘晴波编《杨度集》,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538页。)。
的确,富有君主立宪主义者风格的杨度,就是在展开所谓的“革命瓜分”论。但是,我们应该注意,一个为策划南北融合、妥协而成立的*结社,在还未知新政权的领土之去向,就认为应是“二十二行省”加“藩属(蒙古、西藏、回部)”。当然,这里所指的二十二行省是明朝以来的中华之版图,也就是相当于妹尾所说的“小中国”或“内中国”(Inner China,China Proper)。与此相对“藩属”就是以满、蒙、回[新疆]、藏而组成的“外中国”(Outer China)。
就象如此,如果我们把视线放在北京这个连接内外“中国”的场所,就不难想象,革命以后在构想新国家的秩序之际,以“行省”(满汉)加“藩部”(蒙回藏)的组合来规定领土、民族的构成,这种设想应该是很自然的。此时杨度等人想像当中的“中国”,不应该是从大清帝国脱离出去的“小中国”,而应该是汉人在“光复”的基础上必须所创建的“大中国”。更进一步说,统合“满汉蒙回藏”诸族的主张,在当时或许并不是什么很稀奇的事。特别是,对满汉蒙支配者阶层来说,“大中国”的统合与他们的自身利益是相当一致的,所以,并没有过什么非议(注:辛亥革命后,一直到抗日战争时期,满蒙及西藏的实权者,时常向中央提起“五族共和”,并以此来调整关系,争取财政援助。关于到了三十年代,在中国边疆地区“五族”地用语普遍使用,根据胡岩《“五族共和”口号的提出及其意义》(《西藏研究》1995年第1期)。)。这样去考虑的话,在南北讲和之前的阶段,类似五族共和的议论,或许在上海和北京的舆论界中,早就登场了。关于这一点,今后有必要进行进一步验证。
四、杨度的五族合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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