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田”,王莽的“均田”,王安石的“青苗”,皆视为民生主义。[③]他特别关注农民的土地问题。从欧洲到日本后,他多次与梁启超、章太炎讨论土地问题。他指出:“今之耕者率贡其所获之半于租主而未有己,农之所以困也。土地国有后,必能耕者而后授以田,直纳若干之租于国,而无复有一层地主从中朘削之,则农民可以大苏。”[④]他对章太炎也说到,农民收获三分之二被田主和赋税所夺,原因即在于土地为地主私有。土地乃天然之物,不应私有,应使劳动者有平等的机会享用它,“不稼者不得有尺寸土”,[⑤]而这时在日本正有“土地复权会”在活动,其领袖则是与孙中山极其接近的宫崎寅藏的哥哥宫崎民藏。他们之间的互相沟通是不言而喻的。
冯自由还指出,这时,孙中山已表现出颇倾心于美国的亨利·乔治的土地单税论。[⑥]
孙中山融铸古今中外有关解决民生问题的各种思想学说,形成自己独特的“平均地权”思想。1903年初,在越南建立兴中会分会时,把它列入誓词之中。
孙中山有时把自己的民生主义看成是社会主义。他在1903年12月发表于《警钟日报》的《致友人书》便是如此。1905年再度欧游,他主动找到社会党总部,表明自己与他们是同一理想,同一目标的同志。但虽如此,孙中山在同自己党内同志谈话中,并不经常提社会主义。自1905年同盟会成立后,在《民报》发刊词中把革命纲领概括为民族、民权、民生三大主义以后,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孙中山都以民生主义来概称自己有关社会民生问题的主张。
辛亥革命时期,孙中山民生主义思想的基本内容可作如下概述:
(一)庚子前后:孙中山在同梁启超、章太炎讨论中国土地问题时,主要想法是反对或消灭地主所有制,将土地收归国有,由国家将土地租给有力耕作的农民,农民直接交租给国家,国家以此为主要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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