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同盟会成立前后:同盟会成立前夕,孙中山在比利时访问国际社会党总部,解释他自己的社会革命主张时说过土地全部或大部为公共所有,就是说很少、或没有大的地主,但是土地由公社按一定章程租给农民。
同盟会成立后,在《民报》创刊周年庆祝演说中,在同盟会革命方略中,均甚明确提出核定地价,原价归原地主,涨价归国家,国家可以按价收买,并且突出了土地单税论的主张,即国家单收地租一项,“现今苛捐尽数蠲除”,“把几千年捐输的弊政永远断绝”,“但收地租一项,已成地球上最富之国。”[⑦]
(三)其他革命党人关于民生主义的阐释:民国成立前,孙中山没有很具体地谈论对资本家的政策。他认为工商业者靠自己的才力获得财富,与地主依靠本应属全体人民所有的自然资源——土地的垄断以获得财富不同。但同盟会成立后,他的几个热心宣传民生主义的战友,如胡汉民、朱执信、冯自由等却都明确地提到大资本国有的主张。我们可以推想,孙中山是同意他们的说法的。倘他认为胡、朱等人说法原则上有违他的本意,是不会不过问的。但孙中山本人确实在民国成立前极少谈论资本家的问题。这可能是因为:(1)他认为中国的资本家尚未出世,此问题尚非当务之急。(2)革命经费主要来源于华侨资本家,大谈资本国有会伤害华侨资本家支援革命的积极性。民国成立后,孙中山一度认为,民族、民权两大任务已完成,实行民生主义成为主要课题,一旦实行民生主义,资本家会应势而出,故必须筹谋对策,乃特别宣传大资本国有,私人不得操纵国计民生的主张。
(二)
孙中山的革命纲领中,最不易为一般党人所理解和接受的,莫过于民生主义。1903年12月12日,孙中山在《警钟日报》上发表答友人书。解答人们对民生主义的疑问。那时距离他把民生主义正式写进誓词还不到一年。而公开发表此信,说明有疑问的人正不在少数。据冯自由记载,1905年筹立同盟会,首次集议时,便“有数人对于‘平均地权’有疑义,要求取消。孙总理乃起而演讲……剀切解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