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实权,并控制了一些省或府、县的商会、总商会和教育会等社会组织。他们是民族资产阶级上层或同其在经济上、*上有联系的知名人士、社会贤达,又是各省官绅中的头面人物。他们首倡保路运动,就是民族资产阶级上层随着财力、地位和社会影响的增长,为了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增殖资本积累,同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和清王朝封建势力发生一定冲突的表现。
二
“商办之鲜明旗帜为拒外债、废成约,收回自办。”〔7〕从1898年开始,湘、鄂、粤三省人民就展开了“废约争路”的斗争,反对美国诱使清政府签订《粤汉铁路借款草合同》,夺取粤汉铁路“让与权”以及开采沿线矿山等权益。1905年,美国答应废约赎路,斗争取得胜利。美国当然不甘心失败,继而讹索赎款,各省又未筹集起款项,只得向英国银行借款,便给外国资本的渗入留下了空隙。同时清政府决心实行大规模借款筑路,并把主要目标集中在贯通西南、容易获利的粤汉、川汉两干路上。1909年3月,清政府与英、法、德三国银行签订了《湖北湖南两省境内粤汉铁路借款草合同》(湖广铁路借款)。后来美国加入,三国银行团改为四国银行团。他们要求清政府速定正式合同。
两湖人民首先起来反对借款筑路,展开了以“拒债”、“集股”为中心的保路运动。领导这次运动的就是刚刚成立的由立宪派人把持的湖南、湖北两省谘议局。
1909年8月,湖南立宪派谭延kǎi闿、龙璋、陈文玮等人发起召开“湘路股东共济会”筹备会议,并设置该会事务所。不久又成立集股会,以谭延kǎi闿为会长,主要任务是拒款、集股、办报和预备议案的研究。11月,湖南谘议局正式成立,通过了关于湘路无庸借款、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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