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景点 |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中国历史 >> 清朝历史 >> 正文
安东尼奥尼拍《中国》:
中华第一商业街
黑瞎子岛:“中华雄鸡鸡
展现中华文化:两岸领导
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之路
舆论监督:1980年《中国
1978年发生的《中国青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三代军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史揭
俄军惨屠海兰泡华民五千
最新热门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文化*

时间:2007-3-9 17:42:57  来源:不详
152页。)康有为从而提出君主立宪的主张:“臣窃闻东西各国之强皆以立宪法开国会之故,国会者,君主国民共议一国之政法也。盖自三权鼎立之说出,以国会立法,以法官司法,以政府行政,而人主总之,立定宪法,同受治焉。人主尊为神圣,不受责任,而政府代之。东西各国皆行此政体,故人君与千百万之国民,合为一体,国安得不强?吾国行专制政体,一君与大臣数人共治其国,国安得不弱?盖千百万之人胜于数人,自然之数焉。”(康有为:《清定立宪开国会折》,《戊戌变法》第二册,第152页。)康有为的这些进步思想深得光绪的信任,然而遭到了以慈禧为代表的顽固派的反对。最后终于以谭嗣同“戊戌六君子”喋血菜市口和康梁逃亡国外而悲惨地失败了。

  清朝统治者的顽固不化,使当时的社会先进分子对清政府最终失去了幻想。孙中山所领导的“兴中会”开始也“欲以和平之手段、渐进之方法请愿于朝廷,俾倡行新政”。但实践使他坚信,中国的前途不在改良而在革命,要彻底推翻清王朝的统治:“吾党于是怃然长叹,知和平之法无可复施。”(孙中山:《伦墩被难记》,《孙中山选集》第1719页。)孙中山明确指出:“中国数千年来都是君主专制政体,这种政体,不是平等自由的国民所堪受的。”所以“讲到那*革命的结果,是建立民主立宪政体。”(孙中山:《在东京〈民报〉创刊周年庆祝大会的演说》,《孙中山选集》第82页。)

  从上述对于辛亥革命前社会*思潮的基本分析,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临时约法》的基本精神是西方*文明在中国的特有产物。然而,必须指出,《临时约法》及其所确立的社会*制度并不是西方*文明在中国的第一个成果,在这之前,中国传统的*法律制度已经开始变形,这就是辛亥革命前清廷的立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